龙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开展县城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鉴于当前我县出现2例输入性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科学精准及时有效做好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等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城区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安排
采样时间为5月7日8时30分——14时30分,具体地点以街道、社区(村)通知为准。
二、检测对象
城区民安街道、华塘街道、兴隆街道范围内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员。
三、有关要求
1.广大市民要主动参与,按照各街道、社区(村)的通知指引,分区域、分时段到达指定地点有序进行核酸采样。核酸采样时,请携带身份证或本人健康码等有效证件,采集过程中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
2.个人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等人员,请本人或家属提前与社区(村)工作人员对接,由机动采样工作人员提供上门采样服务。
3.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人员和参与接种医护人员暂不进行核酸采样,但需及时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备说明情况。
4.本轮核酸检测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疾控部门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后续可通过“湖南健康码”系统查询结果。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请尽量减少流动,不参与聚集性活动。
5.请广大市民朋友务必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工作,做到应检尽检。未按时参与的,系统将健康码自动赋黄码。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逃避、不支持核酸检测采样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让我们积极参与,共同守护生命健康、守卫龙山平安。
龙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