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办理程序
车辆进出涉疫地区的收发货单位根据重点物资类别,向所在地设区市、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农业农村、邮政等)提出申请,需提供申请人、车辆、司乘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行程卡、货物、线路等信息;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按照轻重缓急、注重时效、安全便利的原则,及时完成审核、编号和发放。跨省运输《通行证》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省内跨设区市运输《通行证》由设区市、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核发。
江苏省交通口岸防控组提醒
行程卡绿色带*号的货车司机,需在车辆到达目的地24小时以前,向目的地收发货单位主动报备车牌号、计划抵达时间以及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持有《通行证》的货运车辆还需同时报备《通行证》),由收发货单位向属地社区(乡镇)报告,并向货车司机推送当地疫情防控和通行管控详细措施。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