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办理单位:经济开发区城管局综合处
咨询电话:0517-83716121
【拓展内容】
市、区城管部门是养犬管理工作的牵头管理部门,负责犬只饲养的登记和年检,负责查处饲养犬只污染环境等行为。牵头组织养犬管理相关执法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处理违规养犬行为,捕杀狂犬,捕捉遗弃犬、流浪犬,开展养犬长效管理。
个人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为犬只佩带城管部门制作的号牌。
(二)佩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看管。
(三)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的,携犬人应当即时清除。
(四)携带《养犬登记证》和《犬类免疫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