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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用防护服、口罩、医用护目镜、负压救护车、相关药品等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确保落实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适用范围: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
办理类型:申请办理
办理方式: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网上申请或到主管税务机关现场办理。
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责任处室:货物和劳务税处
经办单位:主管税务机关
需要提供的办理材料: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申请表
TAG:税额 生产企业 疫情 增值税 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