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坚持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各类规模性集聚活动举办。确需举办的,坚持“谁举办、谁负责”“谁邀请、谁负责”,举办单位提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经属地县(区)疫情防控领导指挥机构同意后举办。
二、不举行集聚性聚餐和宴会活动,确需举办的,规模控制在5桌以内。餐饮服务单位继续控制堂食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座位数的50%,包间人数不得超过10人。
三、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春夏季节气温升高,在人员聚集场所、室内空间内仍要坚持佩戴口罩。进入商场、餐厅、酒店、影剧院、体育场等公共场所,积极配合戴口罩、验码测温、一米线等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在医院就诊时,有发热或患呼吸道感染疾病的患者,以及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行业高风险暴露人员,应正确佩戴口罩。
四、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程序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