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曙区中小学生寒假托管服务公告
为缓解海曙区中小学生寒假“看护难”问题,根据宁波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和幼儿园托育服务的实施意见》(甬教基〔2021〕211号),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海曙区教育局启动了2021学年中小学生寒假托管服务工作。
一、工作目标
开展中小学生寒假托管服务是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重要举措,是基于区域家长需求,以学校为主阵地,解决部分家长寒假“看护难”的重要途径。全区各中小学应积极承担学生寒假托管服务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原则
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不得强制要求。同时,积极引导家长重视孩子假期生活,加强亲子陪伴,使孩子的假期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二)志愿原则
各中小学要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寒假托管服务,并给予适当的薪酬补助。要合理安排教师参与寒假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充分的休息。
(三)公益原则
寒假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收取一定的托管服务费。
三、具体安排
(一)服务时间
1月20日-26日(5个工作日)
(二)招收对象
在海曙就读、寒假有托管服务需求的中小学生。
(三)服务地点
各中小学按照学生需求开设寒假托管服务,可视情况进行跨班、跨年级合班管理。
(四)报名方式
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五)收费标准
1.托管服务费用:收取1月24日-1月26日3天的费用。
2.午餐费用:在校期间午餐由学校统一供应,按照平时就餐标准收取。
3.费用减免:对建档立卡等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寒假托管服务的,学校可给予减免收费。
(六)课程内容
寒假托管服务期间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学校应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同时,提供作业管理、绘本阅读、传统文化、安全自护、科学普及、经典鉴赏、手工实验、文体艺术等课程。
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寒假托管服务期间,组织学生到研学旅行基地、红色教育基地、名人故居等开展校外实践活动。
小贴士
区教育局对全区寒假托管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统筹管理,负责制定总体方案,各学校制定具体方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