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有什么政策?
根据高校毕业生在温首次参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时间,共分为三类政策。其中:
(一)2020年8月(含)之前在温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按《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0〕73号)文件执行。
政策摘要: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按照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分别给予个人每月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二)2020年9月-2021年12月期间在温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按《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 助力“百万人才聚温州”的方案》(温委人〔2020〕2号)执行。
政策摘要:分为三类。
第1类对象。2020年9月1日后新全职来温工作的35周岁以内博士研究生、世界大学排名前200位大学(以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排名为准)或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第2类对象。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首次来温大型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
第3类对象。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首次来温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
补贴标准:
第1类对象
(1)博士研究生:总额6万元;
(2)世界大学排名前200位大学(以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排名为准)或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总额4万元;
(3)世界大学排名前200位大学(以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排名为准)或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本科生:总额3万元。
第2类对象、第3类对象补贴额度按《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0〕1号)标准的150%兑现。
(1)博士研究生:7.2万元
(2)硕士研究生:3.6万元
(3)本科生:1.8万元
(4)专科生:1.08万元。
(三)2022年1月(含)后在温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按《关于开展温州市面向全球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的方案》(温委人〔2022〕2号)执行。
政策摘要:对新全职来温工作的40周岁以下博士,给予8万元就业补贴;对毕业5年内新来温中小微企业就业的硕士、本科生、专科生,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1万元就业补贴。
申领对象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享受期限为自符合条件首月起36个月内,每满6个月发放就业补贴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