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支持企业留员工稳岗位促生产全力抓好“开门红”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温政办〔2021〕85号)和《永嘉县关于支持企业留员工稳岗位促生产全力抓好“开门稳”的十一条措施》(永防领〔2021〕8号)文件要求,我县实施企业留岗补助政策,具体如下:
一、奖补对象
永嘉县范围内工业企业、贸易企业(包括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企业)。企业为申报时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永嘉县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C、D类企业和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企业不享受本政策。
申请补助的企业需做好留温过年员工日常登记管理的记录,对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须如实申报留温情况,配合管理部门的核查工作。
二、申请条件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外来员工须参加2022年1月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工伤保险。外来员工界定标准为身份证号前4位非3303开头。
(二)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2月25日期间,企业外来员工留温人数达到20人(含)以上。
三、奖补标准
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2月25日期间,外来员工留温人数为20人(含)以上50人以下的,给予企业2万元补助;50人(含)以上100人以下的,给予企业5万元补助;外来员工留温人数为100人(含)以上的,给予企业10万元补助。
四、奖补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网址:http://reward.wenzhou.gov.cn/app)搜索“企业留岗补助”进行申报,申报期为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3月31日。企业应据实上传留温外地员工名单(并作真实性承诺,签字盖章)。
五、其他
人力社保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完成审核和发放工作。补贴无需公示,直接发放至企业账户。留岗补助从就业补助资金里支出,发放结束后由县财政部门予以追加。如有发现经查实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须如数退回已发放的补助金额,拒不配合的纳入政府部门诚信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0577-57675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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