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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苍南加强杭州、宁波、绍兴来苍人员疫情防控政策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4 08:51:10
The Beginning

  关于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46号)

  近期,我省宁波、绍兴、杭州等地相继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我县与上述地区人员往来密切,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防控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主动报告

  11月22日以来有宁波市,12月1日以来有杭州萧山区及绍兴上虞区等地旅居史的来苍返苍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学校)报告,或登录申报系统主动申报(微信扫下方的二维码),并配合做好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申报系统二维码▼

  即日起,上述地区来苍返苍人员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苍后主动向社区(村)报告。

  二、分类健康管理

  对11月22日以后来自宁波市镇海区的人员,落实“14 +7”健康管理措施;对11月22日以后来自宁波市的人员,落实“2+14”健康管理措施。

  对11月22日乘坐G7535次高铁人员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在第1、2、7天分别至县核酸采样点(县工人文化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对12月1日以后有来自绍兴上虞区人员,落实“2+14”健康管理措施;对12月1日以后有来自绍兴上虞区上浦镇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上述人员在居家健康管理期间,须做好自我隔离与健康监测,原则上一律不得外出,如有违反防疫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此外,我县人员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进展做动态调整,请市民及时关注。

  三、开展全面排查

  各社区(村)要立即对上述地区来苍返苍人员开展摸排登记,落实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措施。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要主动开展排查,及时掌握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曾到上述地区情况,并向所在地社区(村)报告。各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要主动排查上述地区苍返苍人员,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或拨打12345热线电话反映。

  四、做好健康监测

  来苍返苍人员在健康监测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疑似症状,要主动向社区(村)报告。

  五、加强重点场所管控

  全县范围内人员聚集场所,要全面严起来紧起来,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县内景区、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影剧院、交通场站、医院等重点公共场所,要严格实行“测温、亮码、戴口罩”措施。

  控制公共场所接待规模,减少人员聚集,图书馆、博物馆、网吧、KTV、洗浴中心、棋牌室、麻将房、桌游室等密闭公共场所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

  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内参加活动的人数不超过场所容纳规模的60%。规范“红白喜事”办理,倡导“喜事缓办、白事简办”。

  六、谨慎安排出行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动态,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所在区)、已有本地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和边境城市。

  七、尽快接种疫苗

  请符合条件但尚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市民尽快接种疫苗。请已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市民尽快主动接种“加强针”。

  八、加强自我防护

  广大市民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苍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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