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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金华市磐安县清明节禁火令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4 20:53:41
The Beginning

  为全力以赴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有效防控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之规定,特发布林区禁火令。

  一、禁火期: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二、禁火区域:全县林地及距林地边缘水平距离 50 米范

  围内所有林区。

  三、在禁火期内,凡进入禁火区活动的人员严禁以下易引

  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行为。

  (一)严禁吸烟、乱丢烟蒂和火种;

  (二)严禁烧香、点烛、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

  (三)严禁烧烤、玩火、烧马蜂窝,用火驱兽;

  (四)严禁炼山、烧荒、烧田坎、烧灰、焚烧垃圾等其他生

  产性工程性用火。

  四、违反本禁火令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从重处罚;失火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 110 指挥中心、森林消防等有关部门报告。

  森林火灾报警举报电话:110、12119。

THE END

TAG:森林  火灾  林区  林地  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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