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45号)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路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提醒各单位和广大市民加强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面紧起来、严起来、实起来,进一步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现就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全面恢复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旅馆、电影院、旅游景点、养老机构、医疗机构、药店、线下培训机构、美容院、酒吧、网吧、浴室、宗教场所、交通场站、银行、办事服务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图书馆、博物馆、文化活动中心等场所“测温+亮码(核验健康码+14天行程码)+戴口罩”并落实好日常消毒、通风等防疫措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旅馆、电影院、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应加强自身健康监测,工作期间规范佩戴口罩。
二、严控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要求,原则上暂停举办各类大型会议、活动;减少外出参加由企业、机构、民间团体等组织的会议与活动。确需举办的线下会议活动,应按“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的原则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规范做好各项疫情防控举措。
三、加强单位职工个人外出管理,暂停各单位疗休养、秋游等外出活动。请广大市民近期谨慎安排出行,非必要不出省,不前往有疫情发生地区的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如确需前往,请在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返路后第一时间向单位、当地村(居、社区)报备,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四、请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以及“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来路返路人员,主动向所在村(居、社区)、单位或学校、入住酒店、宾馆等报告,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办纳入健康管理,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者落实14天居家健康观察(第3、7、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根据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结果,与确诊病例有轨迹交集的,须落实“14+7”(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上述人员在结束健康管理措施前不得返校、返回单位。期间如出现发热等异常,应立即全程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五、尽快接种疫苗。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请符合条件却仍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朋友,尽快完成全程接种。此外,请全程接种已满6个月的市民积极接种加强针,保护自己和家人,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路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