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贺州教育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的通知》:
一、2022年春季学期起止时间
2022年春季学期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回校注册上课时间为2月20―21日,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安排师生分时段错峰返校。本学期结束时间为7月8日,7月9日正式放假。请各县(区)教科局、各学校(幼儿园)严格遵照执行,合理安排好本学期各项工作。
二、从严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一)严格落实开学要求。一要落实不得提前开学要求。各县(区)、各学校(幼儿园)不得擅自安排提前开学,不得组织学生提前到校补课或自习,坚决杜绝以学生留校自习等名义变相组织集体补课。二要做好学生居家防疫健康指导。各县(区)、各学校(幼儿园)要安排班主任、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通过网络做好学生的居家防疫健康指导和心理咨询辅导。要与家长建立直接联系,提醒家长做好孩子的管理,没有特殊情况坚决不外出,做好自身及家人的防护工作。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三要严禁组织集体活动。正式开学前,各县(区)、各学校(幼儿园)不得组织开展集体教学活动,不得组织师生参加聚集性活动。四要加强中职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各中职院校要对本校学生假期实习加强统筹管理和风险防控,要加强与实习学生的沟通联络、常规管理和预防教育,掌握学生实习动态。
(二)严格落实开学后日常防控措施。一要加强校园出入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执行入校体温检测制度,统一进出通道,预留应急通道,严格控制进校人员管理,严格登记来访人员。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要实行全封闭管理,不得向任何机构提供场所举办活动。二要加强师生校内管理。要全覆盖地做好返校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和健康保护。严格落实学生晨午检制度,每天两次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做好体温监测。一旦发现体温异常、有传染病可疑症状的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疾控部门和教育部门,并送医院诊断治疗。对缺勤教师和缺课学生,要做好登记和原因追踪记录,发现疑似病例要及时报告疾控部门和教育部门。三要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普及新冠肺炎主要症状、传播途径、基本防控知识、消毒隔离等基本防控措施,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四要迅速科学处置校园突发疫情。如学校出现新冠肺炎疫情,要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防控方案,及时报告并果断处置。对重点人员所在班级教室、宿舍、办公室以及其他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迅速消除感染风险。五要加强值班值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按规定及时报送疫情防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