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关于对院桥镇实行全区域管控的通告
按照浙江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和扩散,决定采取必要的防控手段和严格的管控措施,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0年2月3日零点起,对院桥镇区域全面实施封闭管理。
管控期间,未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镇内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准外出;除基本生活物资保障和疫情防控需要外,其他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准进入该区域。
严格落实群防群控措施,村(居、社区)内人员一律居家,不得集聚、串门、走动。
对违反规定的,公安部门将按照《关于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知》中“七个一律”的要求予以严厉打击。
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检监察机关将一律严肃问责。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解除管控时间另行通告,请广大群众自觉执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