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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涉县关于紧急寻找次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6 16:39:26
The Beginning

  2022年1月23日接到北京市疾控中心推送的协查函,我县刘某某为新冠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刘某某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2022年1月16日下午15时左右,在北京地铁14号线大瓦窑地铁站东北口乘坐北京回涉县的大巴(冀DX6249)返涉,晚上约10时左右到达涉县聚宝隆超市门口下车。其姐姐和朋友陈某驾车接其去陈胖子板面店(房管所对面)吃饭后回河南店镇胡峪村家中(本人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1月18日下午13时左右和朋友刘某到胡峪村口钟峰小吃店吃凉皮,吃完凉皮后又一同去河滩转了一圈,随后返回家中(本人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1月19日上午11时左右,陪朋友刘某骑电动车到县中医院门前广场临时采集点做核酸(电动车放置县中医院门口停车点),11点40分左右步行到新世纪商场、步行街逛街,12时30分左右在步行街品誉麻辣烫店吃饭,13点30分到聚宝隆超市购物,下午14点30分左右步行至县中医院门口停车点骑电动车,15时左右回到胡峪(本人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1月20日-22日居家未外出。

  请在以上同时段曾去过上述场所和可能接触人员,看到公告后立即向所在村镇(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毒、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涉县疾控中心:0310—3892123

THE END

TAG:涉县  刘某  中医院  口罩  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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