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关于调整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自3月13日以来,香河县有力有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连续开展多轮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经香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廊坊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自2022年3月30日零时起,调整县域内部分临时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严格环县界路口管控。环县界各卡口(含高速口)继续实行“四门落锁”管控措施。实行非必要不出县,确需离开县域的(含京冀、津冀通勤人员),由所属镇区出具证明,卡口严格查验“两证一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居民身份证,签定防疫安全承诺书),并严格遵守目的地防疫政策,京冀、津冀通勤人员须执行北京市、天津市防控政策;对来(返)人员、车辆逐人逐车查验“两证一诺”,非京冀、津冀通勤人员需在入境处进行一次抗原检测,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进入,点对点接送,落实居家健康监测等措施。抵达后72小时内,由所在镇区负责上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待检测人员需足不出户。
2.有序恢复本地域内交通。落实“域内交通有序放开,对外交通继续暂停”要求,有序恢复县域内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3.加强村和居民小区管理。严格落实属地和包联部门责任,继续实行“一门进出”,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区域外返回人员及时报备,人员出入必须落实扫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4.严格落实来(返)人员报备措施。所有来(返)人员须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旗)人员原则上不得来(返)香,如已到达或因特殊原因必须来(返)香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和7天居家医学观察管控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及出现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人员,严格落实14天居家医学观察措施,不具备单人单户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落实集中隔离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人员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5.严格教育教学管理。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未停课的寄宿制学校继续实行封闭管理,除高三年级外,已停课学校(幼儿园)推迟恢复线下教学,具体恢复时间,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政策执行。
6.强化特殊场所、特殊人群管理。继续坚决实行监所、福利院、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封闭管理,持续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特殊场所疫情防控绝对安全。同时,严格落实一线医护人员闭环管理,科学合理安排轮休调休,强化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力量保障。
7.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域内重点企业、建筑工地等具备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的,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备案后,有序复工复产。复工后的建筑工地均须实行封闭式管理,工人实行“两点一线”闭环管理,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等由企业严格执行消杀制度。复工复产的重点企业有条件实行封闭管理的,对员工实行封闭管理,吃住在单位;不能封闭管理的,严格实行“点对点接送”或“两点一线”闭环管理。所有复工企业和工地,都要落实预约、扫码、登记、测温、通风、消毒等防疫措施,压实来访人员可追溯责任和企业防控主体责任。
8.重点民生服务行业有序开业。具备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的生活必需品生产经营企业、超市、粮油菜店、药店等,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备案后,在做好人员限流情况下,有序恢复正常营业;区域内餐饮服务单位严禁堂食,不得承接婚丧嫁娶和商务接待等聚餐活动。市场监管、发改、卫健、应急等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属地,不定时进行检查,发现疫情防控政策落实不到位的,立刻关停整改。
9.下列行业场所暂不营业。区域内公众娱乐休闲场所(KTV、网吧、酒吧、棋牌室、剧本杀、密室逃脱、足浴店、洗浴中心、蒸拿房、茶馆等),人员聚集经营性场所(健身中心、体育馆、彩票站、瑜珈馆和各类培训、中介机构、婴幼儿托管服务机构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景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等)和农村集贸市场暂不营业或开放。
10.常态化开展核酸检测。
①落实隔离点每日一检。隔离点内人员(含工作人员)每天进行一次单人单管核酸检测。
②落实重点人群定期核酸检测。36类重点人群在每周二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的基础上,每周六再进行一次核酸(或抗原)检测。高三年级师生同步开展检测。
③落实京冀、津冀通勤人员核酸检测。为京冀、津冀通勤人员建档立卡,纳入重点人群管理,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未参加检测的,须在所在地检测,并及时向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报备检测结果。
11.严控人员聚集。暂不举办大型会议、各类线下培训,严控群体性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按照“谁批准、谁负责”原则,提前向属地社区(村)报备,参与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绿码。
12.引导群众搞好个人健康监测。引导广大居民群众自觉遵守防疫政策,不聚集、不扎推,主动配合公共场所测温验码、信息登记等防疫措施;坚持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就近定点就诊,就医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3.全面解除管控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