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3月21日
皇寺镇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皇寺、苏村、八方等六村庙会的通告(3月17日)
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聚集性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皇寺镇皇寺村农历二月十九、九月十五,苏村农历三月十五,八方村农历六月十三,沙峪村农历六月二十四,潭村农历七月十九,张安北村农历十月初八庙会取消,禁止任何形式的人员聚集扎堆行为。请广大父老乡亲遵照执行,并相互转告。在此,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南石门镇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辖区内庙会活动的通告(3月17日)
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因人群聚集引发群体性感染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南石门镇尹郭村农历二月初二,南石门村农历二月初五,西石门村农历二月十八,东先贤村农历三月初一,大石头庄村农历三月初三,南岗西村农历三月二十五,大贾乡村农历四月初一,南小郭村农历四月初二,大桃花村农历四月初四,崔路村农历五月初五,大陈庄村农历五月十五,周公村农历六月初一,庙会取消。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不组织、不前往参加庙会;禁止人员聚集、摆摊设点从事经营及娱乐游艺等活动。如有违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处置。本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敬请广大群众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望相互转告。
宋家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四里营、宋家庄、路家庄等五村庙会的通告(3月17日)
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聚集性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宋家庄镇四里营村农历三月初一,宋家庄村农历四月十八、九月十八,路家庄村农历六月二十八,土垴村农历七月十二,放甲铺村农历七月二十三庙会取消,禁止任何形式的人员聚集扎堆行为。请广大父老乡亲遵照执行,并相互转告。在此,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龙泉寺乡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龙泉寺村庙会的通告(3月16日)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确保全乡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规定和防疫政策要求以及目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龙泉寺乡龙泉寺村农历二月十五、四月初六,庙会取消。请广大父老乡亲相互转告,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不聚集,不扎堆,戴口罩,勤洗手,接种加强针,无特殊情况不外出,不流动,共同抗击奥密克戎病毒!
会宁镇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会宁镇镇域内5个庙会的通告(3月16日)
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聚集性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会宁镇景刘庄村农历三月初八,梅花寨村、西沙窝村农历三月初十,霍楼村农历三月二十八,北尚汪村农历四月初四,东羊村、西羊村农历四月初八,5个庙会取消,禁止任何形式的人员聚集扎堆行为。请广大父老乡亲遵照执行,并相互转告。在此,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羊范镇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羊范村、固坊村、祁村庙会的通告(3月15日)
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聚集性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羊范镇羊范村农历三月初八、农历十月二十五,固坊村农历二月二十八,祁村农历三月十二,庙会取消,禁止任何形式的人员聚集扎堆行为。请广大父老乡亲遵照执行,并相互转告。在此,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将军墓镇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将军墓村、下坡村庙会的通告(3月14日)
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聚集性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将军墓镇将军墓村农历二月十九、十月初一,下坡村农历九月十五,庙会取消,禁止任何形式的人员聚集扎堆行为。请广大父老乡亲遵照执行,并相互转告。在此,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