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8月3日
一、自即日起,全县进入疫情防控状态,所有人进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
二、自即日起,所有人员近期内原则不得外出旅游,非必要不离开本县,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如果有外省来访亲友在途中,即刻进行劝返。公职人员非必要不出省。凡外地来(返)临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街社区、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所有居家隔离人员不能外出,私自外出将承担法律责任。
三、广大居民非必要不开展线下节庆和大型会议、联欢、体育比赛等活动。取消或推迟集会、聚餐活动,实行分餐制、用公筷,鼓励到店自取、外卖订餐。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加强自我防护,不得邀请中高风险地区亲友参加活动。
四、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严格管控50人以上活动,组织大型活动需向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按程序审核批准后方可举行;商业门店暂停举办促销、展销等活动,严防人群大规模聚集。广场、公园等暂停群体性健身、娱乐活动,进入广场、公园群众要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聚集、不扎堆。
五、所有公共场所、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安装红外线视频发热检测设备并配备手持测温枪,全面扫码测温,并实行每日三次消毒制度,做好台账。
六、景区景点、餐饮、影剧院、KTV、网吧、健身房等密闭休闲娱乐场所以及图书馆、洗浴、足疗、农集贸市场、药店、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严格落实预约、错峰、测温、验码、戴口罩、一米线防控措施。
七、各乡镇及公安、市场、商务、文旅、教体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对违规组织群体性聚餐、聚会活动的举办者、承办者等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八、所有人配合检查14天以来行程,健康码和行程卡出现异常要取消所有活动并立即报告。凡不如实报备行程、一经核实与疫情关联的,须承担法律责任。
九、严格医疗机构防控。除急诊、发热门诊外,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行预约挂号。严格限制探视、陪护。全县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含网上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
十、提倡全民爱国卫生运动。从个人做起、从小事做起、从家庭做起,倡导全民勤洗手、多通风、戴口罩、不聚集,培养文明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不食用野生动物,提升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十一、进一步核查疫苗接种情况,接种疫苗人人有责,未接种疫苗的抓紧时间接种。所有人做好核酸检测的准备。
更新时间:8月2日
近期,无论你是否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只要乘坐飞机、汽车、火车等交通工具的所有人员立即到辖区医疗机构核酸检测,并到社区、村或者单位进行报备。为了您及家人、亲朋好友的健康,请积极行动,主动进行核酸检测,确保身体健康。
更新时间:7月30日
一、6月30日以来有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包括乘机、转机)、江宁区、溧水区以及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请持续关注自己的河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发现健康码、行程卡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三、请合理安排出行,近期如非必要,不要前往南京市或经南京禄口国际机场转机,也不要前往云南省德宏州、广东中山、辽宁沈阳、安徽马鞍山、江苏宿迁、四川绵阳。确需前往的,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告,并做好个人防护;返临后,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告相关情况,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四、请继续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集,文明用餐,注意咳嗽礼仪。五、请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及时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请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积极预约登记,有序前往定点接种门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