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建议返洛前与目的地所属社区(村)联系确认,以最新答复为准!
洛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379)65500150
1月5日9时起,洛阳市所有高速公路下站口、环市国省道干线公路入市方向设置疫情防控交通卡点,对入市车辆进行查验。对每名入洛人员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市外入洛人员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内入洛人员须提供24小时内证明,省外入洛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证明。
对不能出具核酸证明的,洛阳市居民登记信息后到临时采样点进行现场采样。
洛阳疫情防控政策(2022年1月7日更新):
1.在第一入境点集中隔离满14天的境外来(返)洛人员,继续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健康监测结束后再进行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对第一入境点完成21天集中隔离的境外来(返)洛人员,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健康监测结束后再进行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解除隔离时要进行“双采双检”。
2.对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实施“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解除隔离时要采用两种试剂进行平行核酸检测;对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触者),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
3.有省外旅居史、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辖市旅居史的来(返)洛人员以及来(返)洛的本省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应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社区)、单位报备。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的来(返)洛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县级)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的来(返)洛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对有省外旅居史、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辖市旅居史的来(返)洛人员以及来(返)洛的本省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在入洛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结果未明确前自我居家隔离;抵达后要如实向村(社区)、单位报告个人行程,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与上次采样间隔24小时),居家健康监测14天。
4.非必要不进出新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