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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城市区部分道路命名方案(洛阳市城市区部分道路命名方案规定)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9 05:18:34
The Beginning

  2020年以来,我市城市区多条新修、扩建、延伸道路陆续完工,市内道路交通网络持续完善、通达度日益提升。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地名规范化水平,市民政局依据《地名管理条例》《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洛阳市地名管理办法》,坚持“突出历史名城、展示文化内涵、体现地域特点、方便群众记忆”的总要求,按照“主干道路融入城市文化、小街小巷体现区域风貌”的基本原则,经征求意见、专家论证、修改修订,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形成《洛阳市城市区部分道路命名方案》。

  《洛阳市城市区部分道路命名方案》共对43条道路进行规范命名,其中跨区道路1条、涧西区10条、西工区6条、老城区1条、瀍河区1条、洛龙区8条、高新区6条、伊滨区10条。按照《洛阳市地名管理办法》要求,此次道路更名涉及到的财政、公安、住建、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和相关城市区政府要密切配合,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并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名管理各项工作,尽快完成道路更名后地图、交通、道路标志、标识物的修改、更换及设置等各项工作,因此次道路命名、更名涉及到的居民、企事业单位更换各种证件产生的费用由市财政承担。

  各单位和公民要严格使用标准地名,未经批准的地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媒体和其它公开场合使用,标准地名不得擅自变更。今后报刊杂志、地图出版、新闻报道和行文书信,一律使用现在确定的标准名称。凡有印刷使用密集地名出版物的部门和单位,印刷前必须将涉及地名名称的内容报市民政局审查。

  附件:洛阳市城市区部分道路命名表

THE END

TAG:地名  洛阳市  道路  城市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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