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孟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全区餐饮单位有序恢复堂食服务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精准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稳妥推动餐饮服务业堂食恢复,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同时防止人员过度聚集,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全区餐饮单位逐步恢复堂食服务,各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要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的基础上,积极为餐饮服务单位正常经营提供服务、创造条件,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
二、各餐饮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员工管理、宣传教育、环境消杀、场所通风等疫情防控措施;餐饮服务人员必须接种新冠疫苗,佩戴口罩上岗,保持个人清洁卫生,接触公共物品后及时消毒,每日进行体温监测,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禁止上岗。
三、要限制人员流量,降低就餐人员密度,拉大餐间距离,大厅餐桌上座率不得超过承载量的50%,包间用餐人员不得超过10人,禁止承接100人以上人员聚餐。对所有进店人员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疫情防控措施,进店顾客除用餐时外其余时间必须正确佩戴口罩,保持1米社交距离。如发现体温异常、黄码、红码人员,应拒绝提供服务,并第一时间上报所属镇(街道)疫情防控部门。
四、提倡电话订餐、网络订餐、限时就餐,防止餐饮场所内外扎堆聚集,倡导文明就餐,使用公筷公勺。
五、采购、使用进口冷链食品必须纳入“豫冷链”系统,查验“三证一码”,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冷链食品;禁止现场宰杀活禽,严禁销售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
六、各餐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对不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一经查实,从严查处。
洛阳市孟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