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为保障金融服务畅通,强化金融政策对开封市防汛救灾的支持作用,开封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金融工作局共同下发了《关于发布开封市金融支持防汛救灾有关政策的通知》(汴发改财金〔2021〕325号),在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推出防汛救灾专属金融服务、全力做好保险理赔服务、积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降低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等五个方面细化要求,设计了《开封市防汛救灾金融服务需求表》和《信用承诺书》,畅通企业申报渠道。各县(区)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负责通知、汇总辖区内企业融资需求,市交通运输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水利局分别负责通知、汇总主管行业内企业融资需求,市金融局负责将企业需求及时反馈各银行等金融机构。
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方面,要求人民银行各支行要结合辖区内金融机构抗洪救灾实际资金需求,加大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扶贫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支持扩大抗洪救灾信贷投放,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引导金融机构切实加大系统内信贷资源调剂力度,对灾区信贷需求优先支持。
推出防汛救灾专属金融服务方面,要求各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防汛救灾、民生保障各类企业,积极提供信贷支持,优先受理审查、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依法合规高质高效办理信贷审批。运用金融科技手段精准定位受灾主体,大力支持汛情严重地区毁损房屋、道路、水利等项目的维修重建,保障水库加固、河道改造、堤防建设等基础设施融资需求,满足防汛应急物资生产、运输、收储及鲜活农产品生产运输等企业新增信贷需要。加大普惠金融领域资源倾斜力度,鼓励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服务收费、调整还本付息安排等方式帮助受灾农户、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
全力做好保险理赔服务方面,要求保险机构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集中调配查勘人员、救援设备,建立理赔服务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做到应赔尽赔、早赔快赔。特别是对因灾受伤人员,要通过减少医院等级限制、直赔、一站式结算等方式提高理赔效率。对受汛情影响暂时难以查勘定损的,可结合实际预付赔款,让受灾群众、受灾企业感受到金融服务温度。加强保险损失摸排统计,及时反映保险损失情况,为后续理赔服务提供支持。
积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方面,要求各金融机构对受汛情影响暂不能营业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通过提高信用贷款比重、减免服务收费等多种方式降低融资成本。支持稳步拓展财产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农业保险等保险覆盖面,发挥保险保障经济、服务民生、稳定社会功能。
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方面,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受灾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适当调降担保费率。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降低至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降低至不超过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