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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南阳市1050专项攻坚行动第二阶段重点任务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30 12:15:06
The Beginning

  南阳市中心城区清洁城市美化家园1050专项攻坚行动第二阶段重点任务

  (一)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建设规范整治行动

  对影响交通安全、城市形象,占压道路、绿化带等公共空间资源的路灯、移动公厕、公交候车亭、阅报栏、公交站牌、路名牌、变压器、配电箱、交通标志牌等按照规划要求进行迁移改造、实施隐蔽处理。对暂不具备迁移条件的,进行美化彩化或绿化遮挡处理。

  加强对护栏、红绿灯、标志标线等基础交通设施管护,加大行人违法人脸识别、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停抓拍等智慧交通设施投入,解决交通管理难点问题。严格按照规划,统筹推进城市道路、桥梁、排水和路灯等公共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改善居民出行环境。结合南阳环卫设施建设实际需求,按照环卫基础设施行业标准规划,设计建设一批公厕、中转站,打造完备城市环卫基础设施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南阳供电公司、南阳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南阳联通公司、南阳移动公司、南阳电信公司、河南有线电视南阳分公司,四区政府(管委会)

  (二)开展非商业建筑擅自变更商业用途整治行动

  对中心城区范围内所有建筑物使用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建立“非商改商”工作台帐;对“非商改商”建筑物业主持有相关经营执照的,由行业审批、监管部门依法注销或撤销,配合辖区政府(管委会)推进整治工作;经确定为“非商改商”行为的,对营业行为进行关停,对门头牌匾及违建部分依法进行拆除,建筑物全部恢复原貌。

  巩固前期“双违”整治成果,从主次干道向背街小巷和居民楼院延伸,特别对居民小区内的乱搭乱建进行排查,并集中整治。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四区政府(管委会)

  (三)开展停车场建设管理专项行动

  编制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今年开工建设7处新建停车场,建设中心城区智慧停车管理系统,既有停车场全部纳入统一管理,逐步实现无感支付、车位查询、视频监控等功能,提升停车泊位周转效率;集中清理未备案、私圈乱占、设置不合理停车场(位),常态化集中打击乱停乱放、违规收费、私占停车位等城市乱象;恢复住宅小区、专用停车场、地下人防工程停车功能。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南阳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防办,四区政府(管委会)

  (四)开展城市建筑立面修缮美化亮化行动

  划分整治区域,分为重点整治区域、特殊整治区域、一般整治区域。重点整治区域主要包括交通干线、河流水系沿岸、枢纽节点、重要的城市商贸节点、历史风貌区、风景旅游区等重要节点;特殊整治区域主要包括文保单位、历史文化街区等。按照“规范、提质、简约、经济、美观”的原则,对违章搭建、建筑材料、建筑色彩、建筑装饰、立面附属物、楼体广告、店招店牌七个方面进行整治,坚持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高水平管理。以整治清理和恢复修缮原有建筑风貌为原则,对建筑物进行美化和亮化,有效提升城市景观。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阳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四区政府(管委会)

  (五)开展强弱电入地专项行动

  所有新建、改建、大修道路,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牵头,住建部门负责统筹,各管线单位具体负责,属地政府(管委会)配合,在施工过程中一并实施入地。对中心城区主次干道既有架空强电、弱电线缆结合城市更新提质有序实施入地工程,由城管部门排查建立台帐,各管线单位具体负责。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阳供电公司、南阳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南阳联通公司、南阳移动公司、南阳电信公司、河南有线电视南阳分公司,四区政府(管委会)

  (六)开展闲置土地清理专项行动

  对中心城区废弃工厂、停用市场、停产企业等闲置土地以及长期未利用的土地,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分类建立台账,纳入全市存量建设用地数据库;按照“一宗一策”要求,对上述存量建设用地采取超常规的措施和方法,分类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四区政府(管委会)

  (七)开展市场外迁和马路市场整治行动

  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优化中心城区用地布局,综合考虑城市交通组织、生态环境保护及城市商业网络的发展,在中心城区外围规划布局一定数量大型综合批发市场,将中心城区现有各类批发市场逐步迁出。整治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及时清理马路市场、流动商贩,维护城市良好市容秩序。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区政府(管委会)

  (八)开展景区景点专项整治行动

  深入开展中心城区景区景点整治工作,全面消除景区设施老化、环境恶化、服务弱化等现象,全面提升景区景点环境面貌和服务质量。景区景点周边做到环境整洁,秩序规范有序,出入口及景区内部做到环境洁化、绿化、美化,无乱搭乱建、乱刻乱画、乱丢乱吐等现象;景区内水体干净整洁,垃圾箱合理布局,外观整洁,分类设置,日产日清;公共基础设施完善,停车场规范有序;景区各类管理制度健全,服务热情;注重风貌设计,提升单体建筑品位,体现历史文化传承和民族地域特色,塑造良好城市形象。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四区政府(管委会)

  (九)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对中心城区河道上游及支流水污染源进行综合治理,确保上游及支流污染物不进入中心城区河道影响城市水环境;按照道路(设施)管理权限,分别由市直单位及四区政府(管委会)加快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区间路、支路等雨污合流道路提升改造,实施污水源头治理、开展污水溯源排查;开展企事业单位小区等雨污分流改造,对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深基坑、地热空调排水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雨污混接错接等问题分类建立台帐、逐一整改,杜绝污水直排河道问题,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加快推进排水许可工作。

  推进内河水源保障工程,满足河道生态用水需要。其中,2022年建成白河零号引水泵站、鸭河引水管道维修加固工程,实现向内河供水;开工建设鸭河双管网供水管道工程。同时,加大中水回收利用力度,增加河道换水频次,净化水体,常态化保持河道水清、水足、水质良好;对梅溪河、三里河上游的靳庄、洛洼水库实施清淤、扩容和生态景观提升等水环境治理工程;对已经建设完成的内河区域进行精管细养,确保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南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区政府(管委会)

  (十)开展城市外围绿化建设专项行动

  切实抓好城市周边绿化建设工作,重点提升环城高速两侧、南水北调干渠、城区内河上游两侧以及国道、省道、县乡道等城市出入口的生态廊道绿化;抓好城市外围空闲地、荒裸地、荒坡地的绿化美化;抓好南阳外围九架孤山(卧龙区的独山、紫山、蒲山、丰山、羊山、磨山、塔子山,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隐山,镇平县的遮山)的生态修复和造林绿化;抓好卧龙区的兰营水库、靳庄水库、洛洼水库周边的科学绿化,使水与绿融为一体,相得益彰,打造“城在林中、水在城中、人在画中”的生态宜居环境。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责任单位:四区政府(管委会)、镇平县政府

  (十一)开展城乡结合部综合整治行动

  对城乡结合部大环境进行全面整治提升,集中开展“双违”整治行动,开展河道沟渠水体污染治理,全面清除卫生死角,确保无积存垃圾和乱堆乱放、乱排乱倒等现象。完善道路、人行道、路灯、排水管网、环卫等市政基础设施,做到功能完好,干净整洁。取缔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动态清理马路市场、流动商贩,维护城市良好市容秩序。开展城乡结合部沿线绿地绿带整治提升,及时补种补栽,确保无死苗和黄土裸露现象,因地制宜、因形就势进行多元绿化,建设一定数量小游园、微景观,努力形成城乡一体结合的特色生态风貌。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四区政府(管委会)

  (十二)实施城乡垃圾清扫运输一体化专项行动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工作,彻底解决农村环卫事业发展滞后、垃圾围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实施环卫市场化运作机制,统筹市区乡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和模式;中心城区各乡镇(街道)日常生活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应收尽收,全部纳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建立举报奖惩考评工作机制,对工作成效突出的进行奖励,对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不彻底造成环境污染的予以重罚。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四区政府(管委会)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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