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公安局关于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的奖励通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桐柏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及南阳市大气污染攻坚办、南阳市公安局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要求,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检举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从严从重从快地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桐柏县公安局特发布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通告:
一、奖励范围
凡向桐柏县公安局举报非法经营、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对查清案件有直接帮助的,经查证属实的,将予以奖励。
二、奖励标准
(一)举报线索被公安机关查实构成刑事案件的每起奖励举报人现金5000元;
(二)行政案件每行政拘留一人奖励举报人现金500元;
(三)行政案件每行政处罚一人奖励举报人现金200元;
(四)公民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已经发现或者正在查办的,不予奖励;
(五)同一线索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六)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案进行奖励。 奖励标准依据市县两级政府要求标准进行奖励,奖励资金按照市攻坚办要求,由政府统一划拨专项经费。对举报有功人员接到奖励通知后须在2个月内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奖金由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发放。
三、举报方式
1、拨打110或直接到属地派出所举报;
2、登录“平安南阳”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110报警”或“微警务—有奖举报”平台按流程进行在线举报。
四、其他规定
公安机关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向公安、应急管理部门主动上交社会流散烟花爆竹,对主动上交的不予追究责任;对不主动上交违反规定被查处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具体由桐柏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桐柏县公安局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