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进口冷链物流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严控输入性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对全市进口冷链物流食品以及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采购的非进口冷链食品实施总仓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凡从海关直接进口或从省外采购的进口冷链食品,以及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采购的非进口冷链食品,必须进入监管总仓集中消毒、核酸检测,经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信阳市场生产、销售和使用。其中,浉河区、平桥区、罗山县、潢川县、光山县、羊山新区、南湾风景区管委会、鸡公山管理区、信阳高新区、上天梯管理区纳入信阳进口冷链食品监管1号仓(位于信阳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大别山农产品物流园区)监管。息县、淮滨县、商城县、新县、固始县纳入信阳进口冷链食品监管2号仓(位于息县工业园集聚区春耕大道8号)监管。
二、所有运输上述冷链食品的车辆,进入监管总仓查验前,必须通过“豫冷链”系统提前24小时向监管总仓报备,监管总仓接到报备申请后,做好相应的消毒、检测、装卸等准备工作。
三、对来自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按照“豫冷链”系统执行扫码入库等操作,不再进入监管总仓管理;没有纳入“豫冷链”系统管理的进口冷链食品,均须进入监管总仓管理。
四、司乘人员需携带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监管总仓进行核酸检测。司乘人员运输过程中不得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并做好个人防护,车辆进出监管总仓时,服从监管总仓管理。
五、货物在监管总仓的运输储存、核酸检测、消杀等费用按市场价格合理收费,费用由货主承担。
六、为保证监管总仓有效运行,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卫生健康、海关等相关部门,按照行业管理开展终端检查。重点检查进口冷链食品是否具备“三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预防性消毒证明、“豫冷链”追溯码),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食品是否具备合格证明文件等。依法严厉查处购销来源不明及无“三证一码”进口冷链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广大群众应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不购买、不食用来源不明、未纳入“豫冷链”系统监管的进口冷链食品。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自觉扫描追溯码,填报相关信息,实现全程可追溯。对违反本通告规定,不提前报备、不配合监管总仓管理、不进入监管总仓检测消毒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公开曝光违法行为,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自本通告之日起,即可咨询、预约信阳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相关业务。 “豫冷链”系统电脑端报备网址:https://auth.alipay.com/login/index.htm。手机端:可通过支付宝“豫冷链”小程序报备。
信阳进口冷链食品监管1号仓联系电话:0376-8180677 18338699386;信阳进口冷链食品监管2号仓联系电话:0376-5951168 17630988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