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襄阳县外市内人员返程材料
一、滞留地
(一)滞留人员向滞留地村、社区提出返程申请;
(二)村、社区受理申请后,需要出具:
1.出具滞留时间证明;
2.出具滞留期间健康证明(未接触有武汉旅居经历人员、新 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和疑似患者,未出现发热、咳嗽、胸 闷、气促等症状);
3.出具滞留人员返程目的地详细地址(具体到村、社区);
4.返程交通工具情况(a.自驾车车牌号;b.送行人员姓名、 健康状况、送行车牌号、送行车辆往返有效时间;c.集中送行车 牌号、送行人员姓名、健康状况、送行车辆往返有效时间)。
(三)乡镇、街道审核批准(网上办理);
(四)各交通卡点履行下列职责:
1.检测体温;
2.查验乡镇、街道证明;
3.放行。
二、返程地
各交通卡点履行下列职责:
1.检测体温;
2.查验乡镇、街道证明;
3.准入。
三、返程路线
所有返程车辆一律不得走高速公路往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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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
滞留在襄市外人员诉求如何处理?
滞留在襄市外人员主要包括县外市内人员、市外省内人员、省外人员。
(1)对于县外市内人员,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主体责任,由县(市、区)之间相互衔接沟通在一周内必须由乡镇对健康人员组织点对点返回。
(2)对于市外(省内市外、省外)人员,由县(市、区)与返回地县级以上政府(防控指挥部)协商,凡返回地同意的即可放行,需要健康证明的随时出具。
(3)对滞留在襄的外地人员,因为特殊情况(无住所、生活困难等)无法返回的困难人员,要点对点集中做好生活、医疗等服务保障工作。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