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政策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当年宁夏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类等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应届毕业生;区外普通高校宁夏籍应届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支教毕业生必须持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支医毕业生必须是医学类相关专业毕业生。
二、信息发布和录用派遣
(一)信息发布。招募公告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和石嘴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发布。
(二)报名时间。报考者根据招募公告在规定期限内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报名。
报名考试加分:对于残疾人家庭、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报考的县(区)就业创业服务局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加分。
(三)考试形式。招募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于当年8月通过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予以公布。
(四)审查确认。根据各县(区)项目招募名额,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工作。
(五)统一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填写《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承诺书》。
(六)岗前培训。按照《自治区“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及疫情防控情况,组织开展我市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岗前培训工作。
(七)派遣上岗。各县(区)就业创业服务局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签订《宁夏“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正式到岗服务。
三、服务期间生活补贴标准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大学生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新聘用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发放,并按规定参加服务地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包括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给予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3000元。
四、毕业生服务期间的工作考核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凭证。服务期满自主择业。
咨询电话:
石嘴山市就业创业服务局:0952—2012792
大武口区就业创业服务局:0952—2041605
惠农区就业创业服务局:0952—3018766
平罗县就业创业服务局:0952—3816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