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9.13
各乡镇街道,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持续强化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严防疫情输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返)湘人员主动报备行程。8月26日(含)以来有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旅居史的人员、仙游县其他地区入我市者和莆田市其他县区入我市者必须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及单位报备出行情况和健康状况,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涉外人员。在入境地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涉外人员,入湘乡后继续集中隔离7天并按要求核酸复查,结果为阴性,解除集中隔离转为居家观察7天(即14+7+7)。非法入境人员直接隔离21天再转居家观察7天。居家观察期间,不得出入人员密集场所和参加聚会聚餐,每天监测体温和个人健康状况。
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湘乡人员。高风险地区和健康码为“红码”的入湘乡人员一律集中隔离14天,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再居家观察7天(即14+7)。中风险地区和健康码为“黄码”的入湘乡人员先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再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
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湘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自觉报备制度和闭环管理,进行点对点转运。对擅自入(返)湘乡、刻意隐瞒接触史或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造成传播危险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合理安排出行。中秋、国庆假期临近,公众在出行过程中 依然要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保持一定的警惕性。不提倡聚集和聚会,尤其是不允许大规模的聚集。公众在出行之前,要了解目的地的疫情防控等级,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地区。加强网格化管理,乡镇(街道)、村(居)、网格、小区、厂区、校区、园区等要健全完善各项防控措施,认真履行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来(返)湘乡及非法入境人员的摸排、登记、管控等职责,实行日报告制度。返湘乡人员提前3天主动向所在村(居)或单位报备,如实说明近期旅居史,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在湘乡人员非必要不外出,尽量不跨省探亲、旅游等。
三、做好健康监测。积极配合社区、单位的健康监测管理工作,出入超市、医院、饭店、宾馆、银行、商场、农贸市场、加油站、药店等经营性场所,机关、车站、学校、企事业单位等人群密集场所,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监所等特殊机构要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所有工作人员要戴口罩上岗,重点从业人员要严格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措施,所有进入上述场所的人员必须戴口罩,保持“一米线”,测体温,查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证明,发现黄码、红码及体温异常者一律禁止进入,并就地临时隔离,同时报告属地社区和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要求落实闭环转运和隔离管控措施。
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自觉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就诊时请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各医院发热门诊对不明原因发热、呼吸疾病和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发热患者,均要进行核酸检测,在检测结果出来前,患者不得离开门诊。
四、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码变化。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健康码变化,如出现红码或黄码,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报告。同时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当地疾控中心和社区开展调查核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集中(居家)隔离等防控措施。
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室内良好通风,不购买、食用进口冷链食品,厨房、卫生间等重点区域定期消毒,尽量避免接触从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邮寄的物品。科学佩戴口罩(长短途客车、公交出租车、歌舞厅、宾馆酒店、商场、影剧院等密闭场所,农贸市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均应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外出就餐使用公筷、公勺,勤洗手、勤通风。
六、积极接种疫苗。新冠肺炎是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管理的法定传染病,疫苗接种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经济、最有效手段,适龄无禁忌人群要应接尽接,这是公民履行新冠疫情防控的义务。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发生,降低重症及死亡的风险。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时刻保持防护意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众志成城,同心战疫,坚决遏制疫情反弹。符合接种条件尚未接种的所有群众要积极就近接种,已经接种了第1剂次还需接种第2剂次、第3剂次的人员,在达到间隔时间后,要及时完成后续接种工作,以增强防疫效果,尽快构筑我市全民免疫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