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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公安监管场所疫情期间实行封闭管理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03 23:03:29
The Beginning

  全市公安监管场所实行封闭管理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全市公安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从即日起,全市公安监所一律启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实行封闭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封闭管理期间,外来人员和车辆无特殊紧急情况不得进入公安监管场所。

  二、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监管场所的,相关人员应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疫苗接种证明,查验健康码、行程码,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并落实防护措施。相关车辆进入前要进行严格检查和消毒。

  三、各监所一律暂停家属现场会见、送物。不接收物流快递。原则上暂停现场律师会见,实行远程视频会见。确需现场办理的,律师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安装有物理密闭隔离的会见室开展,全程必须落实必要的防护措施。法律文书等需要被监管人员签字的,统一由监所前台窗口民警转交。

THE END

TAG:疫情  场所  公安  防控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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