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疫情发生地入郴人员分区分类排查管控原则。
省内邵阳市主城区(双清区、大祥区、北塔区)来(返)郴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郴,抵郴后立即做一次核酸检测。
(1)近14天以来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封控管控区旅居史、与阳性检测者轨迹交叉或有共同暴露史的入郴人员,均须实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第1、2、3、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2)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区域、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区域旅居史的入湘人员,须实行7天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2、3、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3)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区所在市(地、州、盟)其他县(市、区、旗)、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市(地、州、盟)其他县(市、区、旗)或无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者,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7天3检,并建议在第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4)近14天以来有未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市(地、州、盟)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者,实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7、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5)近14天以来有感染源头不明核酸阳性感染者出现且有潜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地市(直辖市的区、县)或县(区、旗、直辖市的街道、镇)旅居史者,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和11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6)近14天以来有本土核酸阳性感染者但尚未划定高中风险区域的地级市(州、盟)、直辖市的区旅居史者,实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7、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
(7)有本土病例报告省份的来(返)郴人员,入郴时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第一入湘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建议在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