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根据赣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1]188号文件精神,我院承接为有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群众开具疫苗接种禁忌证明的工作。为实事求是落实好此项工作,现将开具证明流程告知如下:
第一步:如有以下列出的接种禁忌者,请至相关疾病诊疗门诊或住院部开具好近期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第二步:请携带好身份证原件,近期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第三步:至我院黄金院区门诊五楼新冠疫苗接种门诊5508办公室开具接种禁忌证明。
注意:根据赣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文件精神,无近期疾病诊断证明书者、不符合以下接种禁忌者,我院一律不予开具接种禁忌证明。
龙南市第一人民医院:
各位市民朋友:根据赣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1]209号文件精神,我院承接为有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群众开具疫苗接种禁忌证明的工作。为实事求是落实好此项工作,现将开具证明流程告知如下:
第一步:如有接种禁忌者,请至相关疾病诊疗门诊或住院部开具好近期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第二步:请携带好身份证原件,近期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第三步:至我院急诊科开具接种禁忌证明。
咨询电话:0797-7711133
注意:根据龙南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文件精神,无近期疾病诊断证明书者、不符合接种禁忌者,我院一律不予开具接种禁忌证明。
信丰县:
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从8月22日下午起,因禁忌症而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请携带好身份证件,相关病例资料,可以自行前往县人民医院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信丰县体育中心)进行现场评估,现场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请大家知晓。
也可前往信丰县中医院、赣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门诊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
注意:根据信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精神,无近期疾病诊断证明书者、不符合以下接种禁忌者,一律不予开具接种禁忌证明。
定南县
为了更好的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便广大群众,现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开具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办理地点: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新冠疫苗接种点(中西医结合大楼三楼)。
三、开具对象:根据新冠病毒疫苗说明书、《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和注意事项指引(第二版)》中不宜接种或暂缓接种的人员。如有调整,按相关最新要求执行。
四、办理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行动不便或在住院者可委托近亲属办理,并同时提供代办人员身份证);
2.加盖二级及以上医院公章的有效病历资料(如检查报告单、诊断证明书、病历复印件等)。
五、温馨提示
1.根据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已在乡镇卫生院或其他县级医院开具了禁忌证明的,应到县第一人民医院补办。
2.现处于疫情期间,请您做好防护,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戴口罩,配合测温、扫码,保持距离,有序排队。
上犹县人民医院
一、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二、办理地点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门诊(门诊楼一楼)
三、开具对象
根据新冠病毒疫苗说明书、《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中不宜接种或暂缓接种的人员。如有调整,按相关最新要求执行。
四、办理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行动不便或在住院者可委托近亲属办理,并同时提供代办人员身份证);
(2)加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公章的有效病历资料(如检查报告单、诊断证明书、病例复印件等);
(3)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本人开具时,需提供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明。
蓉江新区
各位居民群众:根据赣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1〕209号文件精神,我区潭口镇卫生院承接为有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群众开具疫苗接种禁忌证明的工作。为稳妥有序地落实好此项工作,现将开具证明流程告知如下:
第一步:如有接种禁忌者,请至相关疾病诊疗门诊或住院部开具好近期的疾病诊断证明书(或出院记录)。
第二步:请携带好身份证原件,近期疾病诊断证明书(或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第三步:提前与潭口镇卫生院联系约定好时间前往开具接种禁忌证明。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潭口镇东门口
注意:根据赣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文件精神,无近期疾病诊断证明者、不符合以下接种禁忌者,医院一律不予开具接种禁忌证明。
大余县疫苗禁忌证明办理
一、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2: 00,14: 30-17: 30。
二、开具对象
符合新冠病毒疫苗说明书、《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和注意事项指引(第二版)》中禁忌症的市民,如有调整,按相关最新要求执行。
三、办理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行动不便或在住院者可委托近亲属办理,并同时提供代办人员身份证);
(2)加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公章的有效病历资料(如检查报告单、诊断证明书、病例复印件等);
(3)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本人开具时,另需提供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四、办理流程
第一步:如有接种禁忌者,请携带好身份证原件,近期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若是公职人员需要提供机关企事业单位证明)各一份。按专科负责原则,由县人民医院各专科科主任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并由2名医生共同签名。
第二步:开具对象携带上述材料再到县人民医院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门诊(原老放射科二楼),由疫苗接种点医师再次确认签名、盖县人民医院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门诊公章。
注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无近期疾病诊断证明书者、不符合接种禁忌者,医院一律不予开具接种禁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