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资助项目:
(一)学前教育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一般困难幼儿1000元/生/年,建档立卡及城镇贫困家庭幼儿1500元/生/年。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1、义务教育学校一般贫困家庭寄宿生资助标准为: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
2、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中的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1200元/生/年,初中1450元/生/年,即比正常寄宿生多200元/生/年。
3、建档立卡及城镇贫困家庭学生:增加500元/生/年。
(三)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平均2000元/生/年,各校可视困难情况分1500元、2000元、2500元3个档次资助。
(四)普通高中免学费
省重点高中(含特色高中):800元 省重点建设高中:720元 赣州城区一般高中:540元
瑞金市一般高中:400元
其他县一般高中:360元
(五)高考入学政府资助
资助标准:一次性资助人民币6000元(省资助标准为5000元,赣州市每人提标1000元)。
(六)高考新生入学资助
资助标准:录取省内院校500元/人、省外院校1000元/人;用于入学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用。
(七)中等职业学校资助
免学费:职业高中和职业中专850元/生/年,普通中专根据省物价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生分专业收费标准免除。
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年,分学期发放。
(八)生源地助学贷款
资助标准:全日制本专科生一次最多可贷款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一次最多可贷款12000元。
(九)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资助标准:本科毕业生最高代偿8000元,研究生毕业生最高代偿12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助学贷款数额实行代偿,高于标准的则按照标准实行代偿。
(十)研究生教育学生资助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每生每年30000元。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每生每年13000元。
3、江西省高等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每生每年8000元,博士每生每年10000元。
4、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硕士每生每年10000元,博士每生每年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