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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学前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赣州教育资助中心)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04 11:55:03
The Beginning

  学前教育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

  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民办幼儿园入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

  其中:所有建档立卡、城镇贫困家庭幼儿都要纳入资助范围。

  2、资助标准:

  一般困难幼儿1000元/生/年,建档立卡及城镇贫困家庭幼儿1500元/生/年。

  3、资金来源:

  中央、省级补助资金,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资金予以安排。

  4、发放方式:

  按学期发放。秋季学期10月底前、春季学期4月底前完成发放工作。

THE END

TAG:幼儿  学期  城镇  贫困家庭  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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