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企业走访
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建立健全警企走访联系机制,积极开展警企共建活动,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企业全面开展走访,了解掌握企业复工复产的实际困难,特别是对因涉及封闭管理引发的矛盾纠纷,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及时予以妥善化解。
2、强化警企服务
按照属地原则,在复工复产企业密集地区,安排警力逐一指导企业做好内部安全防控,加强对项目建设公共安全措施落实的监督、指导,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止发生各类治安安全案(事)件。
3、优化办证事项
积极引导企业员工在在网上办理各项业务,围绕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等环节推动“一链式服务”,提高后台管理服务效能;推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补换领等“零材料办理”、“不见面办理”;推行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网上办理,打造更多无人智慧办事大厅,推出更多自助办理设备,为企业发展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4、推行“合理延期”服务
对疫情防控期间群众未按期办理各类公安业务(包括预约业务),均可延期办理;对疫情防控期间超期未办理的各类治安、户政、交管、出入境业务,均视为在有效期内(外国人签证除外),全市公安机关均可延期办理;因疫情期间被隔离等原因影响相关事项申请时效的,依法认定为不可抗力,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5、打造绿色通道
对复工复产企业员工急需的居民身份证等证照,提供“绿色通道”服务,优先受理,优先上传,优先制证;凡与防疫、抗疫生产有关的重点企业单位新进员工,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可由企业单位统一与派出所联系办理。派出所通过采取发送传真、网络传达等方式,为新进人员批量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6、保障涉疫物资安全
协助企业解决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问题,保障涉疫情防控物资安全,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正常生产。
7、严格涉企检查
为让企业集中精力恢复生产经营,除疫情防控需要,一般不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在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上,改进执法方式方法,推行柔性执法,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提高执法社会效果。
8、规范涉企执法
严格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侦查措施,经侦、刑侦等警种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依法能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侦查措施的尽量不采取,并分清个人和企业账户;确需采取的必须按照等值原则,充分考虑疫情期间不可抗力对案件定性的影响,最大限度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