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对章贡区区规上工业企业员工因疫情防控返区需隔离14天,隔离待岗期间企业又按劳动合同为其支付工资或生活费的(生活费标准按江西省规定执行),给予企业稳岗工资补贴,补贴标准为200元/人。
政策起止时间:自政策发布之日起执行,至疫情解除之日止。根据2月16日《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14号令》要求,不需要隔离后,此条政策转为支持企业员工返岗交通补贴,具体操作见区府办字〔2020〕3 号文件。
操作流程:复工的规上工业企业将隔离管理方案向区工信局报备,疫情结束后企业向区工信局提交申请。区工信局组织章贡高新区管委会、区财政局、区人社局联审后,拨付资金至企业。
支持额度:企业稳岗工资补贴标准200元/人。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区工信局牵头,章贡高新区管委会、区财政局、区人社局配合。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