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紧急风险提示
2021年7月17—27日有湖南张家界市旅居史的来(返)赣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报告,并接受社区(村组)管理,开展不少于2次的核酸检测,并自离开之日起,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实施14天集中隔离,集中隔离期间隔日开展1次核酸检测。
2021年7月23—27日有湖南常德市、7月25—27日有四川成都市旅居史来(返)赣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报告,并接受社区(村组)管理,开展不少于2次的核酸检测,并自离开上述地区起,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开展14天居家健康监测。
自2021年7月28日起,由上述地区来(返)赣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7.27紧急风险提示
2021年7月25——26日,已经由大连市来(返)赣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报告,并接受社区(村组)管理,开展不少于1次的核酸检测,并自离开上述地区起,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开展14天居家健康监测。
自7月27日起,由大连市来(返)赣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7.26紧急风险提示
自2021年7月14日后有辽宁沈阳市,2021年7月17日后有江苏宿迁市、安徽芜湖市和四川绵阳市,2021年7月18日后有安徽马鞍山市,2021年7月19日后有广东中山市和珠海市旅居史的来(返)赣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报告,开展不少于1次的核酸检测,并自离开上述地区起,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开展14天居家健康监测。
自2021年7月26日起,由上述地区来(返)赣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7.21紧急风险提示
自2021年7月6日至20日有南京市江宁区、溧水区旅居史的来(返)赣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实施14天集中隔离,已满14天的需至少开展1次核酸检测。
自2021年7月21日起,南京市来(返)赣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7.15紧急风险提示
自2021年7月1日至14日有陇川县旅居史的来(返)赣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实施14天集中隔离。已满14天的需至少开展1次核酸检测。
自2021年7月15日起,陇川县来(返)赣人员须持有《离陇川放行通知书》及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放行通知书》的,须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