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入(返)鲤人员网上预登记通告(附流程)
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26号)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工作,决定自2022年5月12日起全面强化入(返)鲤人员信息自主申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区域外入(返)鲤人员(含本区外出的返鲤人员)实施网上预登记制度。
二、入(返)鲤人员在通过“无疫鲤行”平台进行自主申报的同时,也可以通过“无疫鲤行·刷脸通行预登记”进行人脸信息录入预登记。录入完成经审核后可以通过刷脸通道便捷进入鲤城区各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免去排队等候人工测温、核验“健康码+行程码”、扫场所码等时间,防止人员在入口处扎堆聚集。
三、所有入(返)鲤人员,未提前登记报备的,在抵鲤后要第一时间通过闽政通现场扫描“无疫鲤行”进行补充登记;
四、全区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主要出入口,企业、学校、酒店、宾馆、出租公寓、写字楼、景区景点,各社区公共场所等均应广泛张贴“无疫鲤行”二维码使用指引,方便入(返)鲤人员第一时间扫码填报相关信息。
五、各街道、社区要以网格为单位,动态掌握辖区人员,发现新流入辖区的人员,要第一时间核实是否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发现重点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属地街道报告,对落实大数据筛查、网格化摸排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六、区教育、工信、商务、公安、市场监管、文旅、城管、卫健、住建等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防疫、管业务必须管防疫、管生产必须管防疫”的要求,督促指导学校、企业工厂、商场、超市、餐饮、宾馆、酒店、药店、冷链物流、景区景点、交通卡口、快递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建筑工地、物业小区等重点场所严格落实扫码、测温、环境消杀等防控措施,持续加强本行业、本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监管力度,对外来人员报备不及时、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经发现,依据相关行业条例规定予以处理。若属于行业主(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的,将视情节轻重对部门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七、对不如实登记报备、报告或拒不落实有关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5月12日
信息登记操作流程
步骤一:手机打开“闽政通”APP后,点击“泉服务”;
步骤二:在“泉防疫”专题,点击“无疫鲤行”进入小程序;或点击下方链接,进入“无疫鲤行”小程序。
“入(返)鲤登记”流程
进入“无疫鲤行”小程序后,点击“入(返)鲤登记”,按步骤进行登记。
“无疫鲤行·刷脸通行预登记”流程
① 进入“无疫鲤行”小程序后,点击“无疫鲤行·刷脸通行预登记”,选择“本人登记”或“帮TA登记”;
② 进行身份证上传、人脸识别、信息完善(完善手机号码、居住地或工作地等信息),点击“提交”即登记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