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第13号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经专家研判,我市34个封控区已满足解封条件。经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
自2022年3月30日起,对聚仁路98号凤凰城3幢A梯等34个封控区解除封控,调整为管控区(详见附表)。
解封不解防,封控区解封后,全面落实管控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理要求,居民要实行7天健康管理,每日进行体温自测和健康监测,不去公共场所、不去人员聚集场所,并严格落实我市现行的防控工作要求。
封控区调整为管控区情况表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