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即日起,台商区全面启动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
接种地点
1.区直单位于10月14日、10月15日在区医院接种;
2.乡镇在各乡镇卫生院接种。
接种原则
按照“知情自愿、单位组织、个人申请、免费接种、保障安全”的原则,为第二剂次接种时间满6个月的重点人群开展第三剂加强免疫针接种。
接种对象
1.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人员,装卸、搬运、运输、加工、销售等相关人员;
2.目前收治病例的定点救治医院工作人员和承担入境人员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
3.面临较高境外疫情风险的海关、边检等口岸工作人员;
4.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民航、铁路、公交、地铁、客运、轮渡等)从业人员;
5.医疗卫生人员;
6.快递、环卫及其他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
7.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
8.社会秩序保障人员:包括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等;
9.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行的人员:包括水、电、暖、煤、气相关人员等;
10.社会基本运行服务人员:包括道路和场站建设工程等其他交通系统、物流、养老、殡葬、通讯相关工作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中除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外的其他工作人员等;
11.60岁及上老年人;
12.服务业从业人员;
13.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
目前,我区先行启动上述高感染风险人群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今后将根据国家、省、市工作部署,推进其他重点人群的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