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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77个小区住宅楼实行封闭管理服务 丹东市小区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08 12:58:58
The Beginning

  丹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丹东全域采取精准措施,分类管理服务。

  一、对77个小区、住宅楼(详见附表)实行封闭管理服务。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所有居民严禁出户。

  1.相关小区、住宅楼所在街道(乡镇)组织设置外围隔离设施,住宅区保留1个出入口,在保障消防通道畅通的前提下,地下车库、一楼门市等隐形入口要做到“应封尽封”。

  2.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值守。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非物业小区和散体住宅楼由街道(乡镇)组织社区工作者、村“两委”成员、志愿者、下沉党员干部等力量共同实施。

  3.人员管理由街道(乡镇)、社区(村)负责,组织社区工作者、志愿者以及公安、卫生健康等力量,采取封条、门磁报警器等方式,确保居民“足不出户”。私自外出的,将与共同居住人转为集中隔离,隔离期限重新起算,费用自理,并对其辽事通赋“黄码”。

  4.因参与防疫、工作等特殊原因,需要出入的人员,须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制发的“通行证”,实行扫码出入。对急需就医的人员,须经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安排专人专车送医,落实闭环管理。

  5.居民核酸检测采取单人单管采样,由医务工作人员上门采样。

  6.居民生活物资保障由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上门提供,采取无接触配送方式。

  二、其他区域管理服务措施。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居民原则上严禁离开小区。

  1.街道(乡镇)组织外围设置隔离设施,住宅区保留1个出入口,在保障消防通道畅通的前提下,地下车库、一楼门市等隐形入口要做到“应封尽封”。

  2.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值守,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非物业小区和散体住宅楼由街道(乡镇)组织社区工作者、村“两委”成员、志愿者、下沉党员干部等力量共同实施。

  3.每户每2—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在限定区域内指定地点购买、领取生活物资。私自离开限定区域的,将与共同居住人转为集中隔离,隔离期限重新起算,费用自理,并对其辽事通赋“黄码”。

  4.人员管理由街道(乡镇)、社区(村)负责,组织社区工作者、志愿者以及公安、卫生健康等力量,对居民进行管理。居民执行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非必要不出门。

  5.因参与防疫、工作等特殊原因,需要出入的人员,须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制发的“通行证”,实行扫码出入。对急需就医的人员,须经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在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乘私人交通工具就医。

  6.核酸检测在疾控部门设置的采样点进行,封闭小区采样点设在小区内,开放式小区采样点根据住宅楼分布合理设置。由街道(乡镇)、社区(村)加强现场组织管理,实行专人引导、分时分区、固定路线,督促做好个人防护,防止交叉感染。

所在县区 小区、居民楼名称
东港市 大东街道状元府东门门市及汇文小区25号、26号、27号、28号楼
大东街道花园小区16号、17号楼
新兴街道汇丰庄园小区
新城街道农朴渔家(红星湾店)
元宝区 城市之星小区
御景苑14号楼
振安区 同兴镇梧桐苑小区
振兴区 益荣家园67号楼
东皇国际城1期144号楼
东皇国际城2期7号楼
丹建锦园93号楼
丹建锦园95号楼
桃源花都9号楼
丹建馨园4号楼
丹建馨园13号楼
丹建馨园8号楼
知春园6号楼
知春园7号楼
桃源街63号
福景园22号楼
华美新天地3号楼
万达A3园区
万达B3园区
锦山大街311号楼
桃源街49号
德龙家园二期6—9
锦绣华城
韩国城
金叶东方明珠
荣景公寓
青年大街110号楼
兴七路50#楼
福临花园14号楼
福临花园16号楼
福临花园18号楼
福临花园20号楼
福临花园22号楼
福临花园24号楼
福临花园28号楼
文安新村
五一八厂家属楼8号楼
福春街83号2单元
人民街127-1号楼
万盛佳苑1号
福春街84号楼2单元
军苑新村337-3
军苑小区
春四路16号楼
春四路10-2号楼
春五路2-1号楼
福春街43-2单元
通春街54号3单元
春四路4号
锦山大街287-1号楼
锦山大街313号楼
通春街2号楼
通春街6号楼
通春街15号楼
通春街17号楼
通春街26号楼
通春街28号楼
通春街30号楼
春二路5号楼
春二路7号楼
春二路9号楼
春二路11号楼
春二路15号楼
大众路17号楼
大众路19号楼
山下街539-1号
柏林大道5号楼
春三路10号
春一路10号
春一路14号
福春街32号
福春街36号
福春街38号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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