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大庆市政府消费券发放活动即将开始
发放时间
11月27日9:00至12月3日23:59
发放额度
共发放消费券400万元,具体分5个档级:
1.单次消费金额超过50元(含),可使用10元政府消费券(4万张);
2.单次消费金额超过100元(含),可使用20元政府消费券(3万张);
3.单次消费金额超过200元(含),可使用40元政府消费券(2万张);
4.单次消费金额超过500元(含),可使用100元政府消费券(1万张);
5.单次消费金额超过1000元(含),可使用200元政府消费券(0.6万张)。
领取方式、使用规则
(一)领取方式
消费者在手机端先行下载注册银联“云闪付”APP,绑定银行卡,进入云闪付APP首页,点击“本地专区-政府促消费",选择“大庆政府消费券”点击查看,选择想要抢的消费券,点击抢券,输入验证码,即可领取消费券。
单个云闪付用户每个面值可领取一张,领券成功后保存在“我的票券”中,到参与活动企业店内享受自动满减消费,每笔消费限使用一张。消费者付款时须将云闪付升级到最新版本,并允许获取位置信息,云闪付定位不在大庆市的消费者不能使用消费券。
(二)使用规则
①消费者领取的政府消费券可在全市参与活动的实体商家使用。②政府消费券逾期自动作废。③政府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售卖。
适用范围、参与条件
(一)适用范围
本次政府消费券适用于全市范围内限额以上零售企业(个体),市区内超市、加油加气站以及经营服饰百货、数码家电、金银珠宝、钟表、医药、图书的法人零售企业。
(二)消费者参与条件
所有大庆市居民(包括外地来庆人员)均可参与。
(三)企业参与条件
①参与单位:符合条件的零售法人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个体商户)。
②支持“云闪付”二维码交易,主、被扫均可。
③拥有POS机或者码牌的结算账户。
④本活动由企业自愿向开户银行申请报名,符合条件即可参加。
(四)报送时间
拟参加活动企业活动期间均可按程序报名参加。
(五)有关要求
1.参与商家在活动期间要组织丰富多彩的促销活动,结合实际推出让利优惠,明示所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的价格,保证商品质量、无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等行为,同时做好活动宣传。
2.参与商家及其员工在活动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伙同或协助他人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等行为套取活动资金,一旦发现有虚假交易、作弊、套现、洗钱等情况的,依法追究商家和当事人责任,追回相应损失。
3.参与消费者每人每个档级可领取一张消费券,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活动资金,一经发现,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追回相应损失。
4.参与活动商家开展促销活动时,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经营场所通风消毒,认真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持合理间距,做好个人防护,严防扎堆聚集,确保经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