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粤康码”场所码具体申领图解
一、管理员操作指引
(一)场所创建
进入“粤省事”小程序,粤康码首页---公共场所---我是管理员进行场所创建:
▲扫一扫进入粤康码首页
所在区域:填写到乡镇街道一级;
详细地址:通过地图定位填写详细地址;
场所类型:下拉至“农贸市场”开始,按实际类型选择;
场所名称:必须填写完整的单位名称(上报给商务部门的名称),不能填写简称或填写地址。
(二)分享“场所申报码”
完成场所创建后,进入“我的场所”页面,可通过复制分享“场所申报码”给场所多个检测员绑定。
(三)统筹管理
在“我的场所”页面,管理员可点击检测统计、成员管理、检测点管理进行统筹管理:
检测统计:在“检测统计”页面,管理员可查看每个时段的客流分析数据。同时也可查看检测员与检测点当日登记、累计登记的体温检测数据。
成员管理:在“成员管理”页面可更换场所管理员,由原场所管理员更换绑定;对于不再担任检测员的,由场所管理员对其解绑。
检测点管理:在“检测点管理”页面,管理员可针对场所设定多个检测点(如南门、北门等)。
(四)注意事项
一个场所只能有一个管理员,一个管理员只能创建一个场所。管理员可同时绑定成为检测员。
目前已支持管理员对场所信息进行修改,请在管理员页面点击修改,确保显示单位名称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致,场所类型符合要求,便于追踪溯源。
二、检测员操作指引
(一)绑定场所
检测员点击粤康码首页---公共场所---我是检测员,可进入场所检测员端,填写场所管理员分享的“场所申报码”绑定场所。
▲扫一扫进入粤康码首页
(二)场所码的生成与下载
1.生成场所码图片。需要配置场所码的场所检测员,点击检测该场所---体温正常快速打卡---下载场所识别码,保存到检测员手机相册里。
2.场所码打印。检测员打开手机相册,找到保存的“场所码”图片打印场所码。
3.场所码张贴。根据场所的实际需要与应用情况,将场所码张贴在人员流动的卡口醒目处。
(三)查看数据
点击“场所管理”页面的“检测统计”可查看检测点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