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告广大网约车驾驶员书
尊敬的网约车驾驶员朋友: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人员和车辆,须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未持有相关证件从事客运经营的均为非法营运,按规定将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在我市拟从事和正在从事网约车客运服务的车主,及时前往新乡市交通运输局咨询办理,联系电话:3523327、18237395566。
新乡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3月3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