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云南省疾控中心温馨提示如下:
一、不前往广安市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广安市的其他县(市、区),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二、上述地区的来(返)滇人员,请提前向目的地做好个人健康申报,并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滇后及时向单位、居住地社区(村)报告,按属地要求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三、对近14天内来自高风险地区或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开展5次(第1、4、7、10、14天)核酸检测。四、对近14天内来自中风险地区或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期间开展3次(第1、3、7天)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再居家健康监测7天,开展2次(第1、7天)核酸检测。如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由当地采取有效管控和防范措施。
五、14 天内行程卡带“*”的人员,居家健康监测7天,并在第 1、7天开展2次核酸检测。如有异常,请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六、请密切关注各地疫情风险等级变化情况,及时了解目的地的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及要求。若健康码变“红码”、“黄码”或收到相关提醒短息,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备,并配合当地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七、日常注意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关注个人和家人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或加强免疫接种,降低自身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