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申请条件:
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租房保障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并在宜昌城区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后 2年内提出申请;博士研究生应在35周岁以内、硕士研究生应在30周岁以内、本科及以下毕业生应在毕业5年内提出申请。
2.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含个体工商户)按规定为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中省在宜单位或在宜设分公司的企业新就业无房职工,其单位末在城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应至少由单位在城区缴纳一项其他社会保险。
3.家庭成员在宜昌城区无房产.
4.申请租赁补贴的,应在城区范围内市场上承租住房。
补贴标准:
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标准:博士研究生1000 元/人•月,硕士研究生800 元/人•月,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含高职高专和中专毕业生)500元/人•月。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期限不超过36个月。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