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如何享受本地普通住院待遇?
答:参保居民因病住院时,需持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并刷卡登记,参保居民出院结算时,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收取个人负担部分,其余部分与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
2、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起付线是多少?
答: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要超过一定的“起付线”才能进入报销。“起付线”指的是“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起付线以下的由参保者个人承担,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再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按比例报销。目前宜昌市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一级医疗机构200元。在同一年度内住院2次及以上的,起付标准按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减半。
3、城乡居民医保普通住院报销政策是怎样的?
答:参保居民普通住院费用的报销,与医疗机构等级和医保目录的报销类别有关: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内的甲类费用,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7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0%;乙类费用,一级医疗机构报销8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6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50%。城乡居民医保支付医疗费的金额按自然年度核算,一个保险年度内基本医疗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