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消费券抢券指南(支付宝平台)
活动规则
1.此活动面向湖北用户(已绑定手机号码且已完成支付宝实名认证)。活动期间,符合活动参与条件的用户可在手机打开支付宝APP-点击支付宝首页氛围图或搜索“湖北消费券”,即可进入“湖北消费券”会场。
可在会场活动页面上9张湖北消费券(普通券)(3张商场消费券,3张超市(便利店)消费券,3张餐饮消费券)中自主选择1张,先到先得。活动期间同一用户只可领取一次。
2.消费券发放数量有限,首批消费券在9月17日20点开抢,领完即止,使用说明具体查看【支付宝首页-卡包-湖北消费券】。
3. 消费券领取后限7日内使用,过期作废,活动期间,省内消费者按所在市州区域抢领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在各市州区域抢领的湖北消费券(普通券)限当地使用,不支持跨市州区域使用。
每张消费券可在特定的商家消费,具体规则如下,请以收银台付款时显示“湖北消费券”为准:
商场消费券仅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场、家居卖场、手机专卖店、服装鞋帽专卖店等;总共三种面额:满114减38、满204减68、满384减128;
超市(便利店)消费券仅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等;总共三种面额:满54减18、满114减38、满174减58;
餐饮消费券仅限使用于餐饮店(含外卖)门店。总共三种面额:满24减8、满84减28、满204减68。
4.使用消费券支付时可以与其他优惠叠加使用,单笔支付只可核销1张消费券。
5.消费券使用门槛以支付宝订单金额为准,不能拆分使用,不可转让、不可售卖、不可找零、不可提现、不可为他人付款。
6.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尚在有效期内的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退款时消费券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券无法再次使用。
7. 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可能存在延迟到账,请稍后去【支付宝首页-卡包】查看。
注意事项:1.活动仅支持支付宝客户端版本10.1.62版本及以上可参与,10.1.62以下版本需要升级才能参与。
2.同一支付宝账号、手机号、身份证、手机终端,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
3.活动城市:湖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