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森林防火封山令
一、封山区域:国有孤山林场的孤山林区、谢家山林区、方山林区;首阳山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的五党山、邵家庄子东山、五图北山;五图街道的独炉山、店子西山、毛家山、杨徐东山;乔官镇的远古火山群、小黄山、乔山、隋姑山、方山前小黄山;鄌郚镇的鄌郚北山区域;高崖水库库区管理服务中心的跑马山、槐花峪。
二、封山时间:从2022年5月10日20时至5月31日18时。
三、封山要求:
(一)在封山期间,严禁一切外来人员进山,确需进山的,须经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并签订野外用火责任书。高风险期,严禁一切生产经营活动。(二)相关镇(街、区)、国有林场及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封山防火责任,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和网格化巡查制度,在重要路段、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安排巡山护林人员,不间断监控和巡查。在入山路口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或哨卡,全面加强排查管控。要全面落实“包山头、包地段、包坟头、包路口、包特殊人群”五包责任制,严防死守,确保无火情。(三)各进山路口、林区要严格控制车辆及人员通行,并劝返。对确需通行人员及车辆,要严格登记检查,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发生。同时,严禁下列行为:
1.严禁携带火源、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山;
2.严禁野外吸烟、乱丢火种;
3.严禁烧荒、烧地埂、焚烧垃圾、枯枝杂草等;
4.严禁野炊、生火烧烤食物;
5.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及其它空中移动火源;
6.严禁在林区玩火;
7.严禁上坟烧香、烧纸等祭祀用火;
8.严禁进山入林放牧;
9.严禁可能引发火情火险的其它行为。
四、责任追究:违反封山令有关规定,擅自入山林,携带火源火种或引发火情火灾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本禁令,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理,公开曝光。
森林火警电话:6225109、6222650、625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