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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组织劳动能力现场鉴定的公告》
为严格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避免人员聚集引起交叉感染,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暂停组织劳动能力现场鉴定,恢复鉴定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布,作出鉴定结论的时限相应顺延。对申报受理的劳动能力鉴定,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按劳动能力鉴定实际申报时间落实有关待遇。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劳动能力鉴定业务咨询电话0533-2832791。
淄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0年2月4日
TAG:劳动能力 鉴定 防控 淄博市 鉴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