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惠享济宁消费年”家庭乘用汽车零售行业消费券惠民活动规则
一、活动名称
“2022惠享济宁消费年”家庭乘用汽车零售行业消费券惠民活动
二、活动时间
根据2022年5月22日开始实施的鲁商发[2022]4号文件精神,购车的个人消费者缴纳订金、签订购车合同、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及签署家庭乘用汽车零售行业消费券(以下简称汽车消费券)领取承诺书的日期,车辆上牌日期和汽车消费券申请日期应为2022年5月22日至2022年6月30日。经对汽车销售企业调研,汽车销售存在提车周期的问题,故对2022年5月22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已缴纳订金、签订购车合同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但未交付的车辆上牌截止日期和汽车消费券申请截止日期由2022年6月30日延长至2022年8月31日,购车的个人消费者须于2022年5月22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签订购车合同时一并签署《“2022惠享济宁消费年”家庭乘用汽车零售行业消费券领取承诺书》(承诺书模板由车企提供,一式两份,签署完后交与车企一份,自己留存一份)、并于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所购车辆在济宁市上牌、购车资料上传的(含退回后再行上传购车资料申请的)方可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三、参与范围
(一)汽车零售企业条件。全市范围内经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遴选申报的汽车零售企业及其所属门店(以济宁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发布的名单为准),商户收款终端能支持银联卡刷卡。企业及其所属门店须于5月31日前向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提供《参与“2022惠享济宁消费年”家庭乘用汽车零售行业消费券惠民活动承诺函》并落款日期、加盖公章,承诺函模板及相关附件由中国银联山东分公司统一提供,承诺函一式三份,企业留存一份,向中国银联山东分公司提供两份(其中一份由中国银联山东分公司向济宁市商务局备份)。
(二)车辆条件。在活动期间从济宁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发布的汽车零售企业及其所属门店购置的家庭乘用车(泛指7座及7座以下非营运小型轿车、小型普通客车、小型越野客车;二手汽车及营运汽车、货车、特种车除外)且在济宁市上牌。
(三)领券主体。领取汽车消费券时手机GPS定位济宁(不限户籍、需下载注册云闪付APP),汽车消费券发放期间内购买家庭乘用汽车且在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队)车辆管理所登记上牌的个人消费者(济宁市民和在济宁购车上牌的市外人员)。活动期间,每位购车的个人消费者凭本人身份证号只能领取1次汽车消费券。
四、活动内容及使用规则
(一)汽车消费券发放平台:云闪付APP
(二)汽车消费券发放金额
1.对在济宁市内购置新能源家庭乘用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6000元汽车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汽车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汽车消费券。
2.对在济宁市内购置燃油家庭乘用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5000元汽车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汽车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2000元汽车消费券。
3.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的,对第1条至第2条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发放的汽车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
4.购置10万元以下家庭乘用车的,支付订金不低于2万元;购置10万元(含)以上家庭乘用车的,支付订金比例不低于实际成交价的20%。
(三)汽车消费券发放方式
1.申请流程
在济宁全市范围内上牌后,参与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工作人员指导购车的个人消费者通过手机下载登录“云闪付APP”首页——本地专区——济宁消费券,进入“山东省汽车消费券”小程序或通过云闪付APP搜索“山东省汽车消费券”,进入小程序后,选择济宁市板块,按照要求注册认证并上传以下材料:
(1)新能源乘用车
①汽车销售合同,购车的个人消费者签署的《“2022惠享济宁消费年”家庭乘用汽车零售行业消费券领取承诺书》(自己留存的一份);
②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传发票联(其他联无效),须加盖车企发票专用章。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2年5月22日至2022年6月30日,早于或晚于该时段无效。(用于判断是否活动期内);
③购车用户身份证:需上传人像面、国徽面(用于判断购车的个人消费者身份真实性);
④车辆外观照片:上传车辆正前方外观照片,车牌为绿牌且清晰可辨识;
⑤机动车行驶证:含主页和副页,副页标有“新能源”或“新能源/混”(用于判断是否为新能源乘用车及车辆使用性质);
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传机动车登记证书详情页,转移登记摘要信息栏须为空白(用于判断是否二手车);
⑦刷卡签购单小票:刷卡金额不低于规定的订金金额(10万元以下家庭乘用车的,支付订金不低于2万元;购置10万元(含)以上家庭乘用车的,支付订金比例不低于实际成交价的20%);
⑧购车的个人消费者刷卡支付的银行卡正面照片(带有银行卡号的一面)。
(2)燃油乘用车
①汽车销售合同,购车的个人消费者签署的《“2022惠享济宁消费年”家庭乘用汽车零售行业消费券领取承诺书》(自己留存的一份);
②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传发票联(其他联无效),须加盖车企发票专用章。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2年5月22日至2022年6月30日,早于或晚于该时段无效。(用于判断是否活动期内);
③购车用户身份证:需上传人像面、国徽面(用于判断购车的个人消费者身份真实性);
④车辆外观照片:上传车辆正前方外观照片,车牌为蓝牌且清晰可辨识;
⑤机动车行驶证:含主页和副页(用于判断车辆使用性质);
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传机动车登记证书详情页,转移登记摘要信息栏须为空白(用于判断是否二手车);
⑦刷卡签购单小票:刷卡金额不低于规定的订金金额(10万元以下家庭乘用车的,支付订金不低于2万元;购置10万元(含)以上家庭乘用车的,支付订金比例不低于实际成交价的20%);
⑧购车的个人消费者刷卡支付的银行卡正面照片(带有银行卡号的一面)。
(3)报废旧车购置新车
除以上材料外,需要上传报废日期在2022年5月22日至2022年6月30日之间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2.审核流程
由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汽车销售服务业协会、市新能源汽车行业协会,按照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提交资料的先后顺序(退回后再行申请的按照其最后一次成功提交资料的日期及时点认定)联合审核,审核通过后,依次向审核通过的购车的个人消费者发放消费券红包,消费券以云闪付红包的形式发放至购车的个人消费者云闪付账户,购车的个人消费者可在“云闪付APP”—“我的”—“奖励”红包中查看消费券。
3.发放原则
消费券发放遵循“先申先审、先过先得”的原则,直至汽车消费券活动资金用完或2022年8月31日活动到期为止。
(四)使用规则
1.汽车消费券使用范围:领取汽车消费券的个人消费者在济宁市商务局官方网站(http://business.jining.gov.cn/)发布的《“2022惠享济宁消费年”家庭乘用汽车零售、餐饮、传统零售行业消费券参与核销企业及其所属门店名单》的范围内用券,进行购物、餐饮、燃油等线下消费。
2.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到店消费时使用云闪付APP支付核销。
3.汽车消费券可以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根据应付金额等额抵扣,不设最低消费。
4.汽车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售卖。
5.使用汽车消费券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退款金额仅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消费券部分不退款,且该次优惠次数视为已使用。
6.已发放的汽车消费券核销使用日期截至2022年10月10日,逾期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