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关于寻找密切接触者郑某的密切接触者的紧急通告
2021年12月18日,我区社区接郑某主动报备,18时34分其户籍地(浙江省金华市)电话通知其乘坐火车同一车厢有确诊病例,要求立即向属地报告。经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核实,郑某于12月7日乘坐G1223次列车4车厢由曲阜东到杭州东,同车厢人员有一名确诊病例,郑某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经初步调查,郑某已全程接种2剂新冠病毒疫苗,自述近期无发热、咳嗽、乏力等异常状况。郑某12月8日、12月13日、12月18日核酸检测均为阴性,郑某现居住酒店的全部人员及环境样本12月18日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目前郑某已经在济宁高新区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观察。
为进一步摸排其密切接触人员,现将郑某接触确诊病例后在济宁市境内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2月13日
与同事3人自驾车辆(浙G51822)自金华至济宁;20时46分沿济徐高速进入济宁界(鱼台县王庙镇小郭庄);22时8分入住格林豪泰酒店(红星美凯龙店);23时4分到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总院区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23时35分返回居住的格林豪泰酒店附近“老六大串(康城丽景沿街商铺东首)”就餐。
12月14日
1时14分,返回酒店休息;11时48分在酒店附近“老潼关肉夹馍(康城丽景北门)”就餐;18时30分在酒店附近“咱屯子锅台鱼”吃晚饭,其余时间在居住的格林豪泰酒店未外出。
12月15日
11时21分在酒店附近“老潼关肉夹馍”就餐;12时9分,从居住的格林豪泰酒店自驾车去山东辉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嘉祥县疃里镇双井王村),其本人在停车场附近等待;13时1分,从山东辉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前往济宁运河电厂(济宁任城区长沟镇),13时22分到达,其本人未进入厂区在车内等待;14时6分返回,14时36分到达居住的格林豪泰酒店;18时51分在酒店附近“重庆木桶饭(丰泰园小区南门)”就餐,就餐后返回酒店未外出。
12月16日
8时5分从酒店出发,8时35分到达运河电厂,其本人在车内等待;11时20分在运河电厂门口“田记手擀面(耶鲁幼儿园东南侧)”就餐,就餐后返回运河电厂,其本人在电气一班等待;17时00分返回,17时29分到达居住的格林豪泰酒店;18时38分在酒店附近“老六大串”就餐,就餐后返回酒店未外出。
12月17日
8时30分从酒店出发,8时58分到达运河电厂,其本人在车内等待;12时25分在运河电厂门口“田记手擀面”就餐,就餐后返回运河电厂,其本人在车内等待;14时50分返回,15时20分到达居住的格林豪泰酒店;18时00分在“六合居鲁菜馆(丰泰园店)”就餐,就餐后返回酒店未外出。
12月18日
8时9分从酒店出发,8时28分到达运河电厂,其本人在停车场等待;13时00分在运河电厂附近“淮南牛肉汤”就餐,就餐后返回运河电厂,其本人在停车场等待;18时5分返回,18时34分到达居住的格林豪泰酒店后,接到其户籍地(浙江省金华市)电话通知,其12月7日乘坐的G1223次列车同一车厢有确诊病例;18时38分自驾车前往建设路妇幼保健院进行核酸检测,18时50分返回居住的格林豪泰酒店;19时49分专车接送至济宁高新区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第一时间进行核酸采样检测,结果为阴性。
郑某自诉外出时均全程佩戴口罩。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上述时间段与郑某活动轨迹有重合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社区(村居)或工作单位报告,并积极配合疾控等相关部门落实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等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和加强针,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济宁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0537-5666851
济宁高新区统筹疫情防控和
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19日